2011-10-14
近日,目标软件发往台湾雷爵网络的两封交涉函被曝光,邮件内容显示目标软件认为由雷爵网络代理于台湾地区运营的《斗神Online》侵犯了目标软件网游《斗神》的版权,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玩家的混淆,但由于双方之前有过合作,目标软件希望就此事进行进一步交涉。
目标软件《斗神》项目负责人作出如下表态:
对于邮件泄露事件,目标软件将坚决追查事件责任人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于《斗神》的版权纠纷,首先,目标软件《斗神》公布时间为2011年4月8日,而雷爵网络正式宣布将代理游戏更名为《斗神OL》的时间为4月2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章第五十条规定“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行为被视作侵权行为。”雷爵已经构成了侵权行为;其次,鉴于之前双方在《龙腾世界》项目上有过良好的合作,目标本着交涉的态度请台湾雷爵网络停止此产品在大陆地区的一切宣传活动,并对《斗神Online》的名称进行更改。为此,目标软件先后以简体中文和繁体中文的形式两度发函进行交涉,但均未得到回应;最后,目标软件正在与台湾雷爵网络进行最后的交涉,如果依然没有回复将会启动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