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将调查“微信支付违规”问题 腾讯方暂无回应

2016-07-15

央行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新规自7月1日起实施,近半个月以来,仍有部分支付机构未按照新规进行整改。

记者调查发现,微信支付存在未落实实名认证、未执行限额规定等情况。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王豫甲表示,他已经向央行和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提交了书面行政举报书,实名举报微信支付业务涉嫌违规。

实名认证与否用户并不知情

王豫甲说,开通微信和微信支付均不需要实名注册。记者采访多名微信用户,他们表示并没有收到实名认证的通知。

腾讯官方公众号表示,微信支付添加过银行卡的用户都是实名用户,若以前绑定过银行卡,后来解绑,也已经完成实名。用户可以打开微信钱包右上角查看“支付管理”了解实名认证情况。

齐女士表示,她之前在微信上绑定了两张银行卡,但在“支付管理”一页并没有看到实名认证的信息,在7月1日之后,微信也没有进行任何提示叫她进行实名认证操作,因此她也不清楚自己有没有真正完成实名认证。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的,应当对客户实行实名制管理,登记并采取有效措施验证客户身份基本信息,不得开立匿名、假名支付账户。

支付未执行限额交易验证

王豫甲实名举报称,微信支付存有五类典型违规行为:未依法安排客户签订支付服务协议;未依法对支付账户进行实名认证;处理交易超出法定的支付类型和金额限制;可能在不具备豁免条件下,为不同客户的银行账户与支付账户之间转账;安全验证的有效要素不足,超额准许交易金额。

《管理办法》规定,应当根据客户身份认证的不同程度,对个人支付账户划分为Ⅰ类、Ⅱ类、Ⅲ类管理。Ⅰ类账户只需要一个外部渠道验证客户身份信息,账户余额仅可用于消费和转账,余额支付额度不超过1000元;Ⅱ类通过至少3个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进行身份基本信息多重交叉验证,账户余额仅可用于消费和转账,余额支付额度为10万元/年;Ⅲ类账户通过至少5个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进行身份基本信息多重交叉验证,账户余额可以用于消费、转账以及购买投资理财等金融类产品,余额支付额度为20万元/年。

但是微信并没有严格执行限额、交易验证要素等规定。齐女士表示,在未完成实名认证的情况下,她在转账、购买理财产品时并没有受到任何限制。

某支付行业人士表示,微信支付这一做法肯定是不合规的。齐女士能够购买理财产品说明她应该为Ⅲ类账户,按规定必须是5个不同的实名认证渠道,包括身份信息认证、银行卡认证、电话号码认证等,即便是使用银行卡进行认证,也必须是5个不同银行的卡相互认证。而且,无论是否验证成功,微信应当在相关页面进行显示,提示剩余支付限额。

齐女士表示,她在给别的微信用户转账金额超过1000元的情况下,仅仅通过指纹便支付成功。根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支付机构应根据交易验证方式的安全级别,按照下列要求对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进行限额管理:采用不足II类有效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0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

针对上述多项违规指责,腾讯方面表示暂不回应。

央行:将进行调查核实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薛洪言说,微信支付存在的上述问题,其危害和没有落实实名制是一样的,落脚点都是反洗钱。

薛洪言表示,第三方支付不仅承担结算支付的角色,在某种程度上还承担着部分金融机构间的清算功能,若不能有效落实账户实名制,资金的来源和去向难以追踪,很容易成为犯罪分子洗钱的渠道。

网贷之家首席研究员马骏认为,监管层有可能对微信进行处罚,不过部分支付巨头在做业务方面总打擦边球,有时监管层也没办法,只是象征性处罚。

针对律师实名举报微信支付违规一事,央行昨日回应称:央行高度重视对支付服务市场的监督,对于收到的支付结算违法行为举报将进行调查核实,欢迎社会力量对从事支付结算业务的机构进行监督。

via: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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