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6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民法总则草案曾经过三次审议。 3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在全体会议上做关于民法总则草案的说明。其中,对是否将虚拟财产纳入物权法保护范畴,与会代表进行了审议。
草案原文: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很多人爱上网打游戏,可有时候上线一看,自己的装备居然不翼而飞了!如果自己的网络账号被盗号,里面的虚拟币、游戏装备等被人卖了,难道就只能认栽吗?
如果说虚拟网络财产还是小事,那么成千上万人的信息所积累起的大数据到底能不能得到法律保护,就是一个关于国家战略方面的大事了。
为了适应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发展的需要,此次民法总则草案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意味着民法典将正式承认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作为一种法律权利,不容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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