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会的80%是在浪费时间?那是因为没掌握科学的开会方法

作者:千两 千猴马的游戏设计之道 2019-03-22
天下苦开会久矣!特别是游戏行业,月月开、周周开、天天开,还有那么一些公司,总是在刚下班的时候开会,还不提供食物!


游戏公司开会,大部分是分组进行的,所以最多也就20来人,一般可能10人都不到。这个时候,你就没有办法睡觉。有非常大的几率是还要你发言的,万一你断片了,那就非常尴尬了。

为一个从业十多年的老年人,经历了无数的会议,试着总结几条游戏公司会议常见的错误:

01“这个会他不需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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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公司最常见的是“开小会”,美其名曰“节省时间”。不过开小会嘛,咱不说会“结党营私”,至少也是“信息不对等”。经常是在讨论一个功能的时候,觉得可能不需要某个部门的人到场,但开到一半发现没他不行。

比如做一个“简单的”界面,找了需求发起者(经常是策划)、客户端程序和UI美术来开会,这时需求发起者说了一个feature:“需要记录界面选框点选的情况,下次打开时按照权重重新排列”。客户端程序说,这需要服务器程序配合啊。然后,叫服务器程序进来,又重头说一遍。然后服务器程序说,”如果数据分析上,要叫运营后台的服务器程序来“。然后,叫来了后台服务器程序,又重头说一遍,最后他说,”要想直接在数据分析系统上看到,要叫工具组的前端程序来添加“。然后,又叫来这个前端程序,再重头说一遍……

有人会说,这是需求发起者没有想清楚,诚然,但是很多隐秘的情况是很难被不同分工的人搞清楚的。

另外的情况可能是有几个人请假,会还是开了,等请假的人回来,发现配合工作极其困难,还要从头再开一遍会。

02“每个人都要讲几句”

可能是怕会议气氛变得不够活跃,会议主持人(通常是领导)会让所有人都”讲几句“。这时候,有些人的讲话,就非常的尴尬……


相比讲话的权力,有时候也要给人”不说话的权力“。

03“你估计下完成这个需要多少时间”

在涉及项目进度的会议时,总是会有这样的问题。这个问题本身是无可厚非的。但是某种”情境“里面,会产生很有趣的变化。

比如星期一早上刚上班,PM(Pokemon)问某码农:”这个功能要多久完成?“

码农:”一周。“

PM扫视了一下其他人,说道:”为什么别人都俩天,而你需要一周?“

码农:”之前的底层不支持,需要改写。“

PM:”给你3天“。

码农:”不可能!有人能3天改完,我把电脑吃了!“

PM:”吃了你要赔钱,最多4天。“

码农:”就算每天都加班,我也要5天!“

PM:”那就4天半,星期五下午的时候来验收这个功能。“

码农:”差这半天吗?。“

PM:”好吧,那就5天!“

PM长舒一口气,心中暗道”终于把一周砍价到了5天。“

……

就跟菜市场讨价还价一样。并且很多时候负责制作的人都会报的时间比实际需要短一些,一方面是要邀功,想跟其他人较劲,并且人总难免自大;另一方面,实际情况总是比估计的要复杂,会出现预料外的事件。我认为,还不如私下里问,这样不会有在团队面前”立军令状“的感觉。

04“看他就不顺眼,他说的话我听都不想听”

特别关于设计、创意上的会议,经常俩个人就杠上了。互相争执,甚至吵架。最后谁会获胜呢?往往不取决于他们的观点,而是行证级别,低级别的比不过高级别的(不过低级别的敢争执的也少),同级别的就看谁人缘好,获得的支持者多的人获胜。这种事情本质上跟大猩猩互相吼叫,看到底应该谁给谁抓虱子一样。

吐槽到此为止,那么有没有高效的开会法则呢?

有,那就是问世100多年的《罗伯特议事规则》(Robert's Rules of Order)。

故事要回溯到140年前,美国南北战争期间,在北方的麻省贝特福特,有一个年轻的陆军中尉亨利·马丁·罗伯特。那一天,他奉命参加类似“拥政爱民”的活动,主持地方上教会的一次会议。偏偏这个会议的议题是很有分歧的。结果,可想而知,这位才25岁的年轻军官,把这个会开得一塌糊涂。人们在会上争论得不亦乐乎,结果是什么决议也休想达成。这样的会,开了等于不开,甚至比不开还要糟糕。


这事儿让罗伯特心里放不下了……罗伯特想要找到一个开会规则。

结果他发现,居然并没有一部现成的开会议事规则……罗伯特决定自己写一部。

……

就这样,1876年2月19日,亨利·马丁·罗伯特的《议事规则袖珍手册》(Pocket Manual of Rules of Order)正式出版,立即行销全国。到1915年,已经带有将军头衔的罗伯特出版了修订版,书名正式叫做《罗伯特议事规则》。在此期间,这本由一个年轻军官写出来的开会规则卖出了两百多万册,成为美国民众开会的标准手册。

罗伯特逝世于1923年。此后,他的后人和当初参与过编写的人继续修订这本议事规则,使它适合不断变化的技术进步。1943年出了第五版,1970年出了第七版。最新的第九版,出版于1990年。

……

当然,就象有了好的电脑还要有好的软件一样,罗伯特议事规则只是一套洞察人性而力求公平与效率的技术性的设计。在民主的议事程序中,这套议事规则的效果,则依赖于开会者对游戏规则的尊重。

(以上引用自豆瓣)

有学者将《罗伯特议事规则》提炼为12条原则,为了便于使用,还请大家仔细阅读:

动议中心原则:动议是开会议事的基本单元。“动议者,行动的提议也。”会议讨论的内容应当是一系列明确的动议,它们必须是具体、明确、可操作的行动建议。先动议后讨论,无动议不讨论。

主持中立原则:会议“主持人”的基本职责是遵照规则来裁判并执行程序,尽可能不发表自己的意见,也不能对别人的发言表示倾向。(主持人若要发言,必须先授权他人临时代行主持之责,直到当前动议表决结束。)

机会均等原则:任何人发言前须示意主持人,得到其允许后方可发言。先举手者优先,但尚未对当前动议发过言者,优先于已发过言者。同时,主持人应尽量让意见相反的双方轮流得到发言机会,以保持平衡。

立场明确原则:发言人应首先表明对当前待决动议的立场是赞成还是反对,然后说明理由。

发言完整原则:不能打断别人的发言。

面对主持原则:发言要面对主持人,参会者之间不得直接辩论。

限时限次原则:每人每次发言的时间有限制(比如约定不得超过2分钟);每人对同一动议的发言次数也有限制(比如约定不得超过2次)。

一事一件原则:发言不得偏离当前待决的问题。只有在一个动议处理完毕后,才能引入或讨论另外一个动议。(主持人对跑题行为应予制止。)

遵守裁判原则:主持人应制止违反议事规则的行为,这类行为者应立即接受主持人的裁判。

文明表达原则:不得进行人身攻击、不得质疑他人动机、习惯或偏好,辩论应就事论事,以当前待决问题为限。

充分辩论原则:表决须在讨论充分展开之后方可进行。

多数裁决原则:(在简单多数通过的情况下)动议的通过要求“赞成方”的票数严格多于“反对方”的票数(平局即没通过)。弃权者不计入有效票。

在应用到游戏行业开会之前,先有一条必须要声明,《罗伯特议事规则》的使用的场景是“协商会议”,目的是为了“达成共识”。

这套规则只试用在“动议”上,就是要行动的时候,而不是在构思的时候。比如就不适合“头脑风暴”,“头脑风暴”就是要让人最大化的发挥想象力,不要对想法提出反驳,而是要忠实的记录下,留待以后分析。

我根据自己的实践经验,总结《罗伯特议事规则》的原则,特提出以下的方案,该方案比较适用于研发会议、发行会议等:

01事前准备充分

在议事之前,必须要把这件事通知传达到各个与会者。让发言者有充足的准备,也让其他人有足够的时间去思考是否赞成或反对。另外如果人数不够的话,不要强行开会。

02一事一议

必须要把一件复杂的事情拆分到动议的单元。

这条在游戏界其实有点难做,因为有时候颗粒度可以拆分的很小,例如小到某个英雄的某个技能的设计。这个时候,就容易引发争议,因为不站在整体去考虑,就单单一个技能很难看出优劣。这个时候就要准确的拆分议题,拆分的时候问问自己“这个议题一个人做会不会比俩个人合作还要好?”,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就可以作为一个动议提出。

03主持人是重中之重

实际施行起来,主持人可能需要是有实权的人。如果不是真有决定权的领导来做主持人,恐怕这个会开起来也没有什么作用。上行下效,公司什么样,跟创始人,跟高层都有很大的关系。

另外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把你们领导困在主持人的位置上,因为“主持中立”原则,他无法发言,也就没办法对其他人产生不良的影响。如果产生出的决策,领导不满意,推翻这个决策或者拒不执行,那么这就是一场“引蛇出洞”的游戏,你以后就不要发言了。

主持人必须要维持议题不偏离,保证每个人发言的权力,所以主持人是会议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

04注重仪式感

人类对仪式感是非常在意的,要让这个会不成为一场闹剧,也必须要守规矩。比如,主持人不能自称“我”,必须要称呼自己为“主持人”。

如果是圆桌的话,则面对主持人可以坐下说话,其他情况需要举手或者起立说话。说话的时候,只能面对主持人说,必须称呼主持人为“主持人”或者“议长”之类的。

另外把制定的议事规则张贴在会议室中。

05设定“快速处理列表”

对一些争议不大、常规性、又非常频繁的事务,进入“快速处理列表”。具体什么时候开始“快速处理”,这个可以灵活安排。“快速处理列表”采用“默认一致同意”原则。

即没人反对的情况下,直接就默认为同意,进行下一项译题。例如,安排假期轮流值班时,就不用全体表决了。

06新的“动议”需要“附议”才可以进入议程

如果会议上有人提出一项未在提前准备的会议议程的“动议”,则需要有人“附议”才能进入议程。如果该“动议”争议较大或者比较复杂,则可以对“搁置”该“动议”进行表决。

程序是这样的:提出动议、有人附议、进入辩论、提请表决、宣布表决结果。

同一次会议上,不能重复提同样的动议。

07每个人限定发言次数和时间

具体次数和时间需要自行设定。次数是指对某一具体议题的,比如限定2次,如果某成员对该议题发言了2次,则不能再对该议题发言,属于“用尽辩论权”。

另外发言人不能提跟该议题无关的事情,并且不能对自己之前的发言进行反对(别问为什么,这种事情其实挺常见的)。

08区别使用“半数和3分之2通过原则”

事先制定好何时使用“半数通过原则”,何时使用“3分之2通过原则”。对此《罗伯特议事规则》的附表有详细的规定。

下面贴上一些用以举例,M代表“半数通过原则”,2/3代表“3分之2通过原则”。


具体如何就需要具体的情况了,我只举个例子,这个例子有点跑偏,但“虽不中,亦不远矣”:

比如要聚餐,假如这是个动议,那么至少需要3分之2通过才行,如果半数通过,把一半不能吃辣的拉去吃了麻辣火锅,那绝对是个悲剧。

总结

《罗伯特议事规则》并不是完美的,里面有一些可能不适合国情和这个年代,比如还有定义“牧师”的作用。但是规则背后的“自由平等”,“有效参与”,“多数决定”,“保护少数”等原则,体现着防止权力滥用的美好愿望。笔者的实践和其他朋友的经验说明,这个制度使用起来是没有问题的,让大家都尊重规则,不仅会让开会更加有效率,还能收获到更多的信任。

参考书目:《罗伯特议事规则》亨利·罗伯特(作者),刘仕杰(译者)


作者:千两  
来源:千猴马的游戏设计之道
原地址:https://mp.weixin.qq.com/s/8J6XuCrK6K1ncihe_BKB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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