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更新: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游戏出版物审批

2019-04-22
4月19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更新了<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游戏出版物审批>页面信息,以下是公示信息:

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游戏出版物审批

设定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328项: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作品)审批。2.《音像制品管理条例》(根据 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二十八条:“进口用于出版的音像制品,以及进口用于批发、零售、出租等的音像制品成品,应当报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内容审查。”第四十八条:“除本条例第三十五条外,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许可条件

1.出版单位须为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

2.非出版单位发行的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游戏出版物,发行单位须具有发行许可证;

3.所申报的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电子游戏出版物已在国家版权局履行著作权合同登记手续;

4.游戏作品符合《出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数量限制

符合有关总量、结构、布局规划要求

许可程序

申请单位提交出版物审批申报材料至所在地省级出版管理部门,省级出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

许可期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80个工作日

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一、所在地省级出版管理部门报国家新闻出版署的请示文件;

详细说明:
1.请示文种,主送单位为国家新闻出版署,应有版头、标有文号、公章齐全;
2.正文应载明游戏名称、出版单位、发行单位以及拟申报事项内容;如为游戏机游戏,应在文件中说明游戏机类型及电子游戏出版物类型;
3.游戏名称应简单明了,高度概括和反映游戏内容;原则上不允许使用简化汉字以外的字符,不允许与已批准游戏重名,游戏作品命名不能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游戏内容不能违反《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的规定或含有庸俗、低俗、媚俗以及其他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
4.一款游戏一请示文件,报送材料A4纸规格,1式1份,无须装订成册。

二、《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电子游戏出版物申请书》;

详细说明:
1.本申请书适用于进口电子游戏出版物的申报;
2.其中“详细内容介绍”应准确介绍游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游戏背景、扮演角色、游戏角色(NPC)、场景、主要情节、玩法、功能(系统)、主要特点、游戏使用方法等〕,逐项详细说明并配必要图片;
3.其中“审读报告”须包含:出版单位审读起始时间、审读发现的问题和修改过程以及最终明确的审读意见;
4.“审读报告”须由负责该游戏审核的责任编辑和出版单位的总编辑分别手写签字后,加盖出版单位公章(责任编辑与总编辑都须满足相应岗位的职业资格要求,第一次提交材料时须提供相关资格证明)。

三、国家版权局著作权合同登记批复(复印件);

详细说明:
1.批复抬头为出版单位,正文应载明游戏名称、境外著作权人名称及申报事项内容,加盖国家版权局著作权登记专用章;
2.未载明境外著作权人名称的,须提交国家版权局著作权合同登记表或境外著作权人授权合同复印件;
3.境内外资企业(含港澳台资)独立开发的非境外IP授权游戏,可提供著作权证明材料和加盖著作权人公章的授权合同复印件;如属境外IP授权游戏,仍需提供国家版权局著作权合同登记批复。

四、出版合同及游戏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详细说明:
复印件,分别加盖出版单位及游戏代理机构公章。

五、发行合同及发行单位发行许可证(复印件);

详细说明:
复印件,加盖发行单位公章(如发行方为出版单位本身,且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核同意文件中作出明确表述,可不提供发行许可证复印件)。

六、电子游戏出版物关卡介绍或过关攻略;

详细说明:
内容完整详实有效,能够反映游戏完整内容。

七、电子游戏出版物主要任务和主要场景的彩色图片(电子文档);

详细说明:
图片数量不得少于10张,能够反映游戏作品核心内容与基本面貌,其中至少包含1张带游戏名称的游戏主界面图片。

八、电子游戏出版物中文脚本全本(电子文档);

详细说明:
游戏中出现的所有中文字符合集,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提示、NPC对话、任务情节、游戏道具等,电子文档光盘1式3份。

九、电子游戏出版物样盘;

详细说明:
1.1式3份,盘面上标注游戏名称,光盘内容可读取,游戏可正常安装运行,且与拟出版版本完全一致;
2.如游戏安装运行需要特殊系统、软件、硬件环境,请提供相应设备2套(游戏审批结束后退还出版单位);
3.如安装需要输入序列号或激活码,需提供相应材料;
4.如游戏中设定了万能通关模式,请提供相应材料;
5.如为游戏机游戏,需同时提供游戏运行设备2台(游戏审批结束后退还出版单位)。

十、包含以上第二项至第八项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光盘。

详细说明:
1.光盘1式3份,可读取;
2.盘面上标注游戏名称及“电子文档资料”字样,光盘中材料扫描清晰,按序排列;
3.游戏演示视频时长不少于10分钟,视频中需展示健康游戏忠告、游戏标题、游戏的主界面、所有角色形象、所有可进入的场景、可体验的全部系统,有战斗系统的必须展示游戏中的实际战斗效果,且时长不少于2分钟。

申请书格式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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